交通標志牌以確保交通暢通和行車安全為目的,設置時應結合道路線形、交通狀況、沿線設施等情況,設置不同類型的交通標志牌,為道路使用者提供正確的、及時的信息,通過交通標志牌的引導,順利、快捷的抵達目的地,不發生錯向行駛。
交通標牌標志牌的設置應遵循以下原則:
1、交通標志牌的設置應進行總體布局,防止出現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象。對于重要的信息應給予重復顯示的機會。
2、交通標志牌的設置應充分考慮道路使用者的行動特性,即充分考慮在動態條件下發現、判讀標志及采取行動的時間和前置距離。
3、通標志牌應設在車輛行進正面方向最容易看見的地方??筛鶕唧w情況設置在道路右側,中央隔離帶,或車行道上方。
4、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種以上標志時,可以安裝在一根標志柱上,但最多不應超過四種。應避免出現互相矛盾的標志內容。解除限制速度標志、解除禁止超車標志、干路先行標志、停車讓行標志、減速讓行標志、會車先行標志、會車讓行標志應單獨設置。
5、標志牌在一根立柱上并設時,應按警告、禁令、指示的順序,先上后下、先左后右的排列。路側式標志應盡量減少標志板面對駕駛員的眩光。在裝設時,應盡可能與道路中線垂直或成一定角度,禁令和指示標志為0-45°,指路和警告標志為0-10°。